學生權益委員會
學生權益委員會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議會組織法規第 13 條設立之,其組織法規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 67 條訂定之,置主任委員一人,其餘委員人數不限。成立宗旨即維護學生權益並做為學校行政體系與學生之溝通橋梁。
做為學生與校方之溝通橋樑,議會亦提供多項管道供同學們反應各項問題:
學生議會官方網站、Facebook 粉絲專頁、學務處馬上辦中心、議見箱(校園各處)或 至中正館三樓學生議會進行口語申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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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職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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